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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艺信念及其文学知识的基本结构(6)

来源:文艺争鸣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1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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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鲁迅关于“文学观念”的理论知识,这样一些“事实”也可以证明其丰富性,如鲁迅翻译的外国的文艺理论和美学著作《艺术玩赏之教育》、 《思想山水

鲁迅关于“文学观念”的理论知识,这样一些“事实”也可以证明其丰富性,如鲁迅翻译的外国的文艺理论和美学著作《艺术玩赏之教育》、 《思想山水人物》、《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近代美术史潮论》、 《壁下译丛》、 《艺术论》、《文艺与批评》、《文艺政策论》、《现代新兴文学的诸问题》等。这些翻译著作,都已收入了《鲁迅译文全集》之中。鲁迅在相关文章或书信中谈及的中国古代文论,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精确的统计,但查《鲁迅全集》,中国古代的重要文论,如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等,李贽、金圣叹的文论及小说评点等,鲁迅都曾谈及,有的甚至“论及”,如鲁迅曾经将刘勰撰著的“体大而虑周”的文论巨制《文心雕龙》与亚里斯多德撰写的《诗学》并论,认为它们不仅“篇章既富,评骘遂生”,分别是东方和西方文论成熟的标志,而且“解析神质,包举洪纤,开源发流,为世楷式”?,直接影响了后来中西文论的发展。当然,在鲁迅所积累的关于文学观念的理论知识中,从上面所列举的“事实”来看,很明显,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主要来自俄苏和日本的文论。

三、鲁迅积累的两类文学知识的关系

鲁迅获得的关于文学的这两类知识,虽然区别明显,但区别却是相对的,而联系则是普遍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既有文学本身的原因,也有认知规律的原因。

从文学本身来看,文学作为人类创造的一种精神文化,在它历史悠久的长河中,虽然留存着丰富多彩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就其存在形态来看,又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创作形态,即以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这四种主要体裁构成的形态;另一种是理论形态,它包括各种谈论文学是什么,具有怎样的特征、规律、价值等论题的说理形态以及在相关理论指导之下展开的文学欣赏、批评等形态。前一种文学的形态是“文学”这一概念所指的狭义形态,包括了后一种文学形态的“文学”这一概念所指的则是文学的广义形态,所谓“文学史”,也就是由这两种文学形态构成的历史。鲁迅关于文学的知识,也自然应该包括文学的这两种形态的知识,而由于文学的这两种形态本身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就在认知对象上决定了鲁迅关于文学的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既各司其职,又互有联系。

就“各司其职”来看,鲁迅关于文学“事实”的经验知识,其认知对象主要是文学的创作形态,即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鲁迅关于文学的经验知识也主要包括古今中外各类文学作品所提供的人物、意象、结构、话语、手法等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知识。鲁迅关于文学的理论知识,其认知对象则主要是文学的理论形态,即古今中外的文学理论(自然包括欣赏与批评类)著作或文章,鲁迅关于文学的理论知识也主要包括这些著作或文章中所提供的关于文学作品的内容、形式等的特征、规律、价值的观点、主张和相关论据等方面的知识。就联系来看,文学的理论形态虽然是观念形态的文学,但其观念并非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而是来自文学创作的事实或经验,是对文学创作的事实或经验的特点、规律、价值、意义等的归纳与总结;创作虽然是艺术形态的文学,但它的生产也总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一定观念的指导,尽管指导创作展开的观念,在创作主体(作家)的层面,有时是自觉的、显然的,有时则是不自觉的、隐形的,但观念的存在总是如影随形的。鲁迅当年在谈自己创作小说的原因时就曾经说:“自然,做起小说来,总不免自己有些主见的。例如,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我深恶先前的称小说为‘闲书’,而且将‘为艺术而艺术’,看作不过是‘消闲’的新式的别号。”?在这里,鲁迅首先就认可了创作“总不免自己有些主见”,揭示了文学创作与观念(特别是文学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随后,鲁迅一方面直接表达了自己所认可的文学观念,另一方面则批评了既往的一些文学观念。而鲁迅自己的文学创作,就直接地受到了他自己的文学观念的影响,如正是执着于为人生的文学观念,所以,在艺术方面,鲁迅的小说创作形成了这样一种艺术倾向:力避行文的唠叨(以便于大众接受),也不去刻意描写风月(以便集中笔墨于人生的书写)等。鲁迅自己的文学创作与文学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的事例,不仅生动、直接地证明了文学创作与文学理论之间的关系,更证明了在鲁迅的文学知识系统中,鲁迅关于文学的经验知识与理论知识的互渗性:经验知识中往往包含了相关的理论知识,理论知识中也常常包含了相关的经验知识。更何况,从“文学文本”的角度来说,关于文学的知识往往又是在一个文本中既有属于经验的知识,也有属于理论的知识的状况,如在文学创作文本中,如果说人物形象、意象、手法等文学的内容和形式所提供的知识主要是经验知识的话,那么,作者或他人撰写的前言、后记、序、跋等,本身就属于理论知识;又如,在文学理论文本中,如果说理论观点、论证逻辑等属于理论知识的话,那么,作者、书名、版本等则无疑属于经验知识。这一点,在鲁迅的有关文章中,我们也可以得到相关的证明。如在《儗播布美术意见书》中,鲁迅介绍了欧洲几种关于美术分类的观点: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关于“静美术”与“动美术”的观点,法国学者跋多和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关于“目美术”、“耳美术”、“心之美术”的学说以及英国文艺评论家科尔温关于“形之美术”与“声之美术”、“模拟美术”与“独造美术”、“致用美术”与“非致用美术”分类的主张等,如果说鲁迅这里所介绍的关于美术分类的各种观点属于理论知识的话,那么,很明显,鲁迅介绍的“是谁”(也应该包括是在哪篇文章或著作中)提出的这些观点,则完全属于经验知识的范围,因为这些知识都是“事实性的知识”、具体的知识、常识性的知识,它们不包含任何与理性相关的内容,也不需要通过认知者的理性思考而获得,仅仅只需要认知者基于自己的直接经验——自己观察、阅读,或者间接经验——听别人介绍,就可以真切地获得。

文章来源:《文艺争鸣》 网址: http://www.wyzmzz.cn/qikandaodu/2021/0113/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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