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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国演义争鸣问题的再思考(4)

来源:文艺争鸣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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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刘敬圻、陈铁民等人则以嘉靖壬午本《三国志通俗演义》所写的曹操形象为依据,认为嘉靖本中的曹操与历史人物曹操是相近的,不存在歪曲的问题,只是

刘敬圻、陈铁民等人则以嘉靖壬午本《三国志通俗演义》所写的曹操形象为依据,认为嘉靖本中的曹操与历史人物曹操是相近的,不存在歪曲的问题,只是毛宗岗评点本增添了贬斥曹操的文句和诗词,删改了嘉靖本中对曹操的一些肯定性描写,因而毛本的曹操与嘉靖本的曹操是不同的,研究罗贯中笔下的曹操,应当依据嘉靖本[8-9]。对此,有人表示不同意见。李庆西认为,替嘉靖本中的曹操辩护和郭沫若当年替历史上的曹操辩护,思想方法是一致的,都是以史学观点代替文学观点[10]。胡振务则指出嘉靖本和毛本相比,确实较多地保留了一些称颂曹操的论赞和评语,也少一些毛本直接贬斥曹操的文字,但两个本子的曹操并没有本质的不同,曹操是作为仁德爱民的刘备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是一个“封建阶级的阴谋家、野心家,一个诡计多端的利己主义者”[11]。

如今“替曹操翻案”的争鸣早已时过境迁,不过由争鸣引发的一些问题似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历史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曾有学者用“熊猫是熊,但必须像猫”来譬喻历史小说,认为历史小说是小说,但必须与历史相像。据此,历史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是艺术形像,但也必须与历史人物相象。替曹操翻案的学者,其主要依据就是《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与历史人物曹操不大相符。而反对翻案的学者,则强调历史与小说的区别,认为历史小说有权利对历史人物进行艺术变形;可这样也就产生了这种变形是否应该有个“度”的问题,以及历史小说中的人物与其他类型小说中的人物是否应有所区别的问题,若有区别,那么评价标准是否也应有所不同?又如,历史小说人物塑造的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问题。什么是历史真实?历史真实与历史事实是什么关系?什么是艺术真实?它与历史真实、历史事实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这一理论命题的提出,对于研究《三国演义》以及其他历史小说的指导意义究竟何在?这恐怕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说清楚的问题。按照郭沫若的观点,古代历史小说家罗贯中是根据他所理解的历史真实去塑造曹操形象的,但是以今天的意识、眼光来看,也就是以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历史真实来衡量罗贯中所理解的历史真实,那么罗贯中的历史真实就成了问题,因而他创造的艺术真实也就失去了基础。如果照他这样以今例古,那么所有古代历史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都是不符合今天的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标准的,因而都是可以翻案的,只要我们想给谁翻案,就可以给谁翻案。如此这般,岂不是有些荒唐无稽了吗?再如,“两种版本,两个曹操”的研究方法问题。如果着眼于两个版本在曹操性格描写上存在的细节差异,而没有充分考虑曹操与其他主要人物如刘备等的关系,以及曹操与文本主旨、主要情节及其所处环境的关系,而只是孤立地分析这些细节差异所体现的思想意义,甚至进行强制阐释,那么就难免存在以矛盾的次要方面掩盖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偏概全,过度引申的问题。而这,显然也是值得反思的。

四、关于人物形象类型化的讨论

早在20世纪20年代,鲁迅就曾用真实性、典型性等现实主义美学标准评价《三国演义》的人物塑造,认为它“写好的人,简直一点坏处都没有;而写不好的人,又一点好处都没有。其实这在事实上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人不能事事全好,也不能事事全坏”[12]。这一论断对后来的《三国演义》人物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20世纪60年代,李泽厚在《典型初探》一文中指出,中国古代各种艺术里的典型多半是类型形态的,包括张飞、诸葛亮等都是[13]。80年代中后期,一些学者开始就《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是不是“类型化典型”展开争鸣。争鸣始自傅继馥的《〈三国〉人物是类型化典型的光辉范本》,该文将西方文论从类型说到典型说的发展理论运用于《三国演义》人物研究,认为《三国演义》人物属于古代的类型化典型,其艺术特征主要有三:其一,“重要形象都有一个主要特征,它表现得非常突出,并在形象内部诸因素中占有决定性的位置。”其二,“人物的主要特征及其他因素基本上稳定不变,缺少纵横诸方面的发展变化,处于古典式的静穆状态。即使有某些变化,也不是内在性格的变化。”其三,“人物形象的内部诸因素处在古典式的和谐之中。形象回避了性格的复杂性。在杂多与整一的矛盾对立中,重在整一,体现着古代审美意识所要求的‘高贵的单纯’”[14]。

文章来源:《文艺争鸣》 网址: http://www.wyzmzz.cn/qikandaodu/2021/0406/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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